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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3月5日 星期一

大專生國科會計畫

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為提早培育儲備基礎科學、應用科學、人文社會科學之優秀研究人才,鼓勵大專院校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,儘早接受研究訓練,體驗研究活動、學習研究方法,並加強實驗、實作之能力,因此制定了此計畫提供補助,任何符合申請資格的大學部學生均可提出申請。

一、申請資格:
(一) 學生: 已獲得指導教授承諾指導研究,學業成績優良,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(但於研究期間已不具大專學生資格者不得申請): 1.公私立大學院校二年級以上學生(含申請時為二年級在學學生,學士後 醫學系一年級學生,技術學院二年制一年級學生)。 2.公私立專科學校五專制三年級以上或二專制一年級以上學生。

(二) 指導教授: 1.符合本會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,且願意提供研究設備(含儀器設備 及圖書設備等)指導學生從事研究工作者。但曾指導學生執行本項研究 計畫而未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,本會不再受理其擔任指導教授之申請案。 2.指導教授每年度以指導三位學生為限。


二、申請期限:
申請機構應依本會規定之期限提出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。

三、研究期間:
自每年七月一日至次年二月底止,計八個月。

四、研究計畫範圍:
學生自發性研究構想之嘗試性題目,但必須與指導教授專長相符。

五、申請方式:
學生及指導教授應至本會網站線上製作下列文件,由申請機構彙整並造具申請 名冊一式二份函送本會申請;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規定者,不予受理:
(一)大專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。
(二)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。
(三)指導教授個人資料表(含近五年著作目錄)。
(四)學生歷年成績證明。
(五)學生證正反面影本。


六、補助經費項目:
(一)研究助學金:每位學生每月新臺幣四千元,八個月計新臺幣三萬二千元。
(二)耗材、物品及雜項費用:與研究計畫直接有關之其他費用,每一計畫最高以補助新臺幣一萬五千元為限。


七、獎助:
研究成果報告經審查後評定為成績優良而有創意者,由本會頒發研究創作獎。
(一)獲獎人數每年以一百名為限。
(二)獲獎學生由本會頒發獎金新臺幣二萬元及獎狀一紙,並頒發獎牌一座予其指導教授,以資表揚。